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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美妝部落客佩雯姐,即日起改為「2篇5萬姐」~

今天去了一趟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因為2篇部落格文章違反食品廣告規定,

所以一篇被罰4萬,每多一篇罰1萬,總共5萬~

故筆名就改為「2篇5萬姐」了!

 

想知道為什麼被罰嗎?

以後接食品業配文要更小心了,不要和我一樣傻傻以為廠商的廣告文宣新聞稿都是可以用的就天真的通通截圖po上去,這樣都是危險的!

我們需要先查一下有沒有違規的用字遣詞,才不會讓自己不小心蒙受損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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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水美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